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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姚雪青
《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的基层卫生立法,此次立法针对基层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以及留住病人难作出诸多规定,为基层留住更多健康“守门人”。
据介绍,针对招人难、留人难,队伍稳定性差,人员能力不强等,立法调研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反映的困难,条例围绕引进、入编、培训等作出更具竞争力的规定,吸引人才奔赴基层。
在准入机制上,条例明确可以放宽报名条件,降低甚至不设开考比例。对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在符合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和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该岗位开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采取面试等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招聘全科、儿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的,可简化招聘程序。
到基层去,薪酬待遇将得到提升。到乡以下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级;长期在乡以下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可比照农林一线科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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